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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育投资秩序: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时间:2009-11-01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近期,教育财政投入问题再次引起各方专家热议。截止到2007年,我国教育财政投入占GDP比重仅有3.32%,这个数字不仅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部分欠发达国家为水平。我国目前教育投资方式是以项目制为主,即国家财...
  

近期,教育财政投入问题再次引起各方专家热议。截止到2007年,我国教育财政投入占GDP比重仅有3.32%,这个数字不仅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部分欠发达国家为水平。我国目前教育投资方式是以项目制为主,即国家财政按照教育项目来确定经费,这种模式从客观上弥补公共教育投入保障体制不完善的欠缺,增加了教育的投入,但因缺乏可持续性,难以解决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根本问题。值得关注的是,从90年代初,中国民办教育办学经费从单一的投资制向多渠道集资转变。06年至今,近5亿美金的国际金融资本注入中国教育市场,与诸多优质教育资源机构对接,教育发展多渠道集资的井喷现象初现端倪。
  
中资教育研究所研究员认为,引入国际巨额资金和发达国家先进办学经验,解决资金问题和改革发展模式,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在这一点上,政府应当有所作为。目前的政策法规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各级政府对教育经费预算拨款往往存在随意性,教育投入在财政预算或者政府各项支出中所占比例尚没有法律程序的明确规定。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3-5年,迫切需要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制定专门针对教育投资的相关法规,方能以投资教育拉动内需,使教育投资规范化、法制化。而通过立法,亦可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规定各类教育的投资标准,使教育投入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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